湘阴检察: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,让特殊群体“有爱无碍”
2026-06-05 16:57:5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湘阴检察 | 编辑:陶江云 | 作者: 戴宇 | 点击量:5367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 戴宇)“以前每次坐轮椅来体育馆都很费劲,现在边缘修了缓坡,平平整整的,坐轮椅进出站‘丝滑’多了!你看,我自己就能轻松上下。”近日,在湘阴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整改情况“回头看”活动中,坐着轮椅的张某在家人陪伴下顺着新修的缓坡轻松进入体育馆,向身旁的检察官竖起大拇指。

此前,县检察院干警实地调查发现,湘阴县体育馆的无障碍通道坡度、宽度及扶手设置等多项指标,均不符合国家《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》(GB55019-2021)的强制性标准。这就意味着,残疾人、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无法平等、安全、便利地使用这一公共体育服务场所,社会公共利益正处于受侵害状态。

“想去体育馆看篮球比赛,上个坡都费老劲了!”“里面没有无障碍卫生间,我们这样的特殊群体上厕所也不方便。”去挥洒汗水、观赛助威,本是老百姓美好生活的生动体现,可一道无人留意的陡坡、一处年久缺失的扶手,往往成了残疾人、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难以跨越的“门槛”。

“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不容忽视!”县检察院正式对该线索立案。在办案过程中,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公益诉讼听证会,邀请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、县残联相关负责人及听证员共同参与,厘清监管职责,明确整改方向。会上,县文旅局诚恳认领问题,同时也提出“改造需要专项经费、需报请县政府统筹”的实际困难。为尽快推动问题解决,县检察院再次牵头召开磋商座谈会,与县文旅局就案件事实、法律适用及后续整改方案逐项达成共识。县文旅局当场表态,将切实承担起法定职责,立即组织整改。

整改方案形成后,湘阴县检察院持续跟进、全程监督,多次会同县残联、残疾人代表实地查看改造现场,对照国家标准逐一核查,及时提出优化意见。在县检察院的有力推动下,县文旅局完成了从方案审批、资金申领到施工改造的全流程工作。目前,体育馆的无障碍通道及卫生间已全部达标。同时,县检察院督促县文旅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,对全县公共体育场馆开展拉网式排查,并引入特殊群体代表参与日常监督,真正让无障碍设施“建得好、用得顺”。

“好球好球!”一位腿脚不便的大爷坐在轮椅上加油助威。

一个小小的坡道,一处缺失的扶手,折射的是一座城市的文明高度。湘阴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通过“听证+磋商”的柔性监督方式,不仅推动解决了一项具体的设施问题,更督促行政机关形成了长效管理机制,让“无碍”服务惠及更多群体。

希望伴随着无障碍环境的不断完善,每一位市民都能平等地享受运动带来的快乐。

责编:陶江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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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湘阴检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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